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是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手段和重要物质基础,是完成高水平科研课题的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提高投资效益和利用率,鼓励开放使用和规范开放使用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中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指单价在20万元(含20万元)人民币以上,性能良好并可提供足够的对外服务机时。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一律实行开放服务,实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专管共享及有偿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主管实验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服务、资源共享的组织实施工作。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监督管理。
二、开放方法
(一)建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服务平台单价在20万元(含20万元)人民币以上,性能良好并可提供足够的对外服务机时的贵重仪器设备,均应进入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服务平台,实行对外开放服务。进入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需由所在单位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服务平台入网申请表》,并在网上公布以下内容:仪器名称、型号、价格、国别厂家、购置日期、保管单位、放置地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主要性能指标、功能及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可供开放的时间等。各单位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对网上的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
(二)收费标准入网开放的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可参照国内同类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情况,或根据以下计算方法,由设备所在实验室提出具体收费标准意见(计算方法参考下列计算方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并上网公布。计算方法:使用收费=基本费 管理费 基本费=电费 水费 消耗费 仪器维护费 机时费(开机费)(注:消耗
费为化学试剂、气体、易耗实验材料等的成本费。)管理费=基本费×15~20%
(三)凡有偿使用仪器设备均应认真、详细、完整地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登记表》。此表一式三联,由所在设备管理人员填写。第一联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作为收费、有偿使用效益考核等依据;第二联由实验室主任留存,作为实验人员工作量考核、晋职、考评、劳务费发放的依据;第三联由操作人员留存,作为统计报表、申报奖励的基础材料。
(四)申请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入网开放的单位须履行以下承诺:
1、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
2、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技术保障和可靠的分析测试结果;
3、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正常供用户使用;
4、不向用户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5、不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用户的研究或测试任务。
三、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收费方式
(一)校计财处按单位建立t类卡片;
(二)由仪器设备所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测试人开出交款通知书一式二份,测试人持交款通知书到校计财处收入科交款,然后凭加盖计财处收入科公章的交款凭据,到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委托测试,或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上机操作。
四、费用的分配与使用
机组获取的对外开放费用,按学校财务处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分配。由业务部门支配部分,主要用于:实验材料消耗、仪器维护、测试仪器设备配件的购置、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维修、功能开发、人员加班费等。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对费用的审核。
五、奖惩措施
(一)为鼓励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学校设立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测试基金”;
(二)为保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开放使用,学校拟根据其设备开放使用情况计算工作量;
(三)对使用率低或长期闲置,又不对外开放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学校有权调出,以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作用。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文内容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